当前位置:主页>行业资讯>
美发足疗店内 行窃51起
来源:  作者:本站
  

任洪涛等人选择美发店、足疗店作案,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作案51起,窃得40多部手机及其他钱财,总价值50余万元。

  日前,丰台法院以盗窃罪、抢劫罪判处任洪涛等4人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至有期徒刑8年。

  2006年3月的一天中午,任洪涛、刘茂祥、赵建军、管瑞明经预谋,结伙驾车来到丰台区万丰路小井村一足疗店内,乘人不备,盗窃他人手机一部,经鉴定价值为550元。

  从此,任洪涛、刘茂祥、赵建军、管瑞明开始结伙大肆盗窃。2006年5月到2007年6月,任洪涛等人先后在丰台、朝阳、大兴、石景山、顺义等地,选择美发店、足疗店等人多眼杂的地方作案51起,窃得40多部手机及现金钱包等物品,总价值高达50余万元。

  此外,2001年3月,赵建军还伙同他人,以事主玩麻将作弊为名,对其进行殴打、恐吓,向其索要钱财,最终抢走事主现金600多元及一部价值750元的手机。

  在法庭上,任洪涛、赵建军辩称,起诉书指控的部分盗窃事实不属实,当时自己不在北京,没有作案时间。刘茂祥、管瑞明也称,“部分盗窃事实记不清了”。但接到宣判结果后,4人均未提出上诉。

  今天,经过对海淀区的多家美容店、足疗店的走访,记者发现,许多顾客在接受服务时,确实存在防范意识差,把随身财物随意放在桌椅上而未加看管等现象。

  在此,承办法官表示,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以此案为戒,到美发店、足疗店消费时,最好不要携带大量财物,并提高防盗意识。


免责声明:凡本站注明来源为xx所属媒体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